改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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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进一步加强本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全年空气质量目标任务的完成,防止由于建筑施工造成的作业污染和扰民,保障建筑工地附近居民和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必须做好建筑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
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是文明施工的具体体现,也是施工现场管理达标考评的一项重要指标,所以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空气重污染预警方案。
第一章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继续严格贯彻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及扬尘治理有关标准、规范和文件,以高于以往的工作力度,高标准、严要求的开展建设工程现场扬尘治理专项行动,为北京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实现做出贡献。
第二章工程概况
2.1工程简介
建设单位;北京市通州区镇人民政府
勘察单位:
北京市通州区勘察设计所
设计单位:
北京市通州区勘察设计所
监理单位:
北京市建筑工程监理服务中心
施工单位:
北京市建筑公司
2.2总体概况
通州区镇小学新建工程,地下一层,地上三层。
总建筑面积8平方米,高12.0米,局部四层,高15.0米,包括办公室、计算机教室,其他教学配套用房等。
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
配套室外风雨操场及污水站。
第三章进度计划
3.1工期目标
1、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
计划工期:
282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8年4月20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19年1月26日。
2、计划工期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本次工期具体如下:
计划工期:
36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8年4月21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19年1月25日。
第四章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施工现场贯标体系的有效运行,实现对社会的承诺,结合本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扬尘治理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的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以分管领导具体指导、项目经理现场负责,各施工队、班、组具体落实的管理网络,增强管理力量。
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的直接管理者,对管理的施工现场的扬尘治理负直接责任。
项目副经理、施工队队长对各自管辖的范围负管理责任。
组成管理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
项目经理
副组长:
生产经理、前期经理、总工、商务经理、安全经理
组员:
安保部长、商务部长、技术部长、工程部长、物资部长、办公室主任、各施工队长及班组负责人。
项目部管理人员一览表
部门
职位
名称
联系方式
备注
经理办
项目经理
执行经理
生产经理
技术负责人
商务经理
安全经理
前期经理
技术部
项目副总工
技术员
测量主管
质量部
钢筋工长
资料员
工程部
木工负责人
水工负责人
电工负责人
安保部
安保部长
电工
物资部
物资部长
材料员
商务部
商务部长
1)项目经理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北京市有关环境保护的法令、法规、条例;及时布置季节性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环境检查,及时解决环境保护中的问题;组织领导有关单位、部门进行全员环保教育。
2)副经理职责:
对施工场地的环保工作全面负责,对环保的重点和难点采取相应专项措施;在安排生产和工作时,同时交待环保要求;主持制定环境保护的规章、制度、办法。
3)技术负责人职责:
在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应有环境保护措施,并负责向工程队进行环保交底;推广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时要有成熟的环保措施。
4)技术部职责:
制定环境保护方面的规章、制度、办法、实施细则,解决环境保护和施工技术的关系;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监督环境保护的实施情况,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施工生产有权责令停工整改。
5)物资部职责:
安排施工设备时,应按照环境保护的要求,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施工机械和设备不得从事施工生产;负责料场、水泥库、物质材料库的环境卫生。
6)商务部职责:
编制施工计划和签订施工合同时要有环保方面的要求,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施工项目不予验工计价;财务预算时应优先考虑环保费用。
7)办公室职责:
组织定期、不定期的环保知识教育;负责生活区、办公区、施工场区、施工道路的环境卫生;就环保方面事宜内外协调,接受上级及地方环保部门的监督、指导。
8)施工场区负责人职责:
全面负责本施工场区的环境卫生和保护工作,确保施工场所的各项环境指数符合各项环保规定的要求。
第五章控制措施及制度
5.1扬尘范围
本工程包含基坑开挖及支护、结构施工、土方回填等施工内容,涉及扬尘控制部位有土方开挖、施工道路、垃圾存放及运输、材料及土方覆盖、车辆清洗、施工围挡及其他污染情况。
5.2控制措施
根据具体施工场地,结合相关文件,针对本工程制定相应扬尘控制措施:
1、施工围挡
1)施工前将施工场地周边进行全封闭围挡,围挡采用集团标准化统一围挡板,高度2.5m,围挡底部设置防溢座,围挡拼接处无缝隙,保证围挡与围挡附近干净、整洁,施工期间安排专人对围挡进行维护。
2)出入口位置设置保安室,严禁非施工人员、车辆进入施工现场。
2、场地硬化
施工现场内主要道路、材料堆放区、材料加工区进行地面硬化,对其他场地进行覆盖或绿化,对临时堆土区采取覆盖措施。
3、车辆清洗
1)施工现场出口处设置洗轮机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池,洗轮机采用滚轴动力,旋转冲洗运输车辆车轮,具有水循环利用、自动排泥功能,保证车辆和施工现场所有出入口外道路清洁。
2)按照专人负责施工车辆清洗、检查工作,确保施工车辆经除泥、冲洗后驶出工地,禁止车容车貌不洁、车厢未封闭、车轮带泥上路行驶。
3)对洗轮机定期进行保养,做到24小时使用。
4、土方施工
1)土方开挖阶段随开挖随覆盖,至基坑喷锚支护完成,覆盖采用密目网(10*10,不小于800目),保证无裸土现象出现。
2)土方回填阶段,分层回填分层覆盖。
施工段土方回填完成后整体进行覆盖。
3)施工期间定期对密目网覆盖质量进行检查、巡视,对于覆盖不到位、大风掀起等现象及时整改。
5、现场搅拌
1)混凝土及砂浆统一在搅拌站采购,由搅拌站负责运输至施工现场。
2)现场设置喷锚搅拌站,搅拌站为封闭式管理,配备洒水降尘设施。
6、物料管理
1)现场使用散装水泥,安装水泥罐,封闭式储存。
2)现场合理规划临时堆土区,及时办理渣土临时存放证及延期手续,堆土区高度1.5m,采用密目网覆盖,在堆土区周边设置挡土墙。
3)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及时运输到指定场所进行处理。
4)现场设置密闭式垃圾站,用于存放建筑垃圾,建筑垃圾清理采用密闭式容器吊运,严禁随意抛洒。
7、物料运输
1)运输建筑垃圾、土方、砂石等材料的车辆,必须符合北京市、通州区检验合格的渣土专用车辆。
2)运输车辆密闭行驶,从施工现场到消纳地点全程不遗撒、不泄露、不扬尘。
3)若出现遗撒现象及时安排人员进行清扫。
8、有害气体排放控制
1)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2)施工车辆、机械设备的尾气排放应符合国家和北京市规定的排放标准。
施工车辆、机械设备等应定期维护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车辆尾气中有害物质成分的含量(如:
选用清洁燃油、代用燃料或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和高效燃料添加剂等)。
3)建筑材料应有合格证明。
对含有害物质的材料应进行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装饰装修材料应选择经过法定检测单位检测合格的建筑材料,并应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要求,进行有害物质评定检查。
4)施工中所使用的阻燃剂、混凝土外加剂氨的释放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GB18588-2001)的规定。
9、降尘措施
1)施工场区内道路安装自动喷淋系统,洒水湿润,保证道路不扬尘。
2)现场配备洒水车、除尘式扫地车,每天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尘土清扫。
3)对于现场扬尘部位或雾霾天气使用施工拖车式雾霾炮进行及时降尘。
4)出场车辆100%进行清洗车轮,保证出场车辆不带泥土。
10、水土污染控制
1)施工现场搅拌机前台、混凝土输送泵及运输车辆清洗处应当设置沉淀池。
废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可经二次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
2)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和化学溶剂等物品应设有专门的库房,地面应做防渗漏处理。
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应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3)食堂设隔油池,并及时清理。
4)施工现场设置的临时厕所化粪池应做抗渗处理,并及时抽排。
5)食堂、盥洗室、淋浴间的下水管线应设置过滤网,并应与市政污水管线连接,保证排水畅通。
施工现场污水排放应达到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要求。
施工现场宜采用环保移动厕所、定期委托清运单位及时清理。
清运单位须持有相关部门批准的废弃物消纳资质证明和经营许可证。
11、噪声污染控制
1)施工现场应根据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T12524-90)和《建筑施工场地噪声限值》(GB12523-1990)的要求制定降噪措施,并对施工现场场界噪声进行检测和记录,噪声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标准。
2)施工场地的强噪声设备宜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可采取对强噪声设备进行封闭等降低噪声措施。
3)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
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
4)减少施工噪声影响,应从噪声传播途径、噪声源入手,减轻噪声对施工场地外的影响。
切断施工噪声的传播途径,可以对施工现场采取遮挡、封闭、绿化等吸声、隔声措施,从噪声源减少噪声。
鼓励采取先进的施工工艺,选用噪声标准较低的施工机械、设备,对机械、设备采取必要的消声、隔振和减振措施,同时做好机械设备日常维护工作。
施工现场场界噪声应符合下表规定。
5)合理安排施工,尽可能使用低噪音设备,严格控制噪音,对于特殊设备采取降噪消音措施,以尽可能减少噪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见表5-1:
表5-1施工阶段噪声限值表
施工阶段
主要噪声源
噪声限值(dB)
昼间
夜间
土石方
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
75
55
打桩
各种打桩机等
85
55
结构
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棒、电锯等
70
55
装修
吊车、升降机等
65
55
12、光污染控制
1)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
必要时的夜间施工,应合理调整灯光照射方向,在保证现场施工作业面有足够光照的条件下,减少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干扰。
2)在高处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弧光外泄。
13、环境影响控制
1)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对施工场地所在地区的土壤环境现状进行调查,制定科学的保护或恢复措施,防止施工过程中造成土壤侵蚀、退化,减少施工活动对土壤环境的破坏和污染。
2)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古墓、文物,应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并通报文物管理部门、公安部门。
3)对于因施工而破坏的植被、造成的裸土,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土壤侵蚀、流失。
如采取覆盖砂石、种植速生草种等措施。
施工结束后,被破坏的原有植被场地必须恢复或进行合理绿化。
14、管理制度
1)建立完备的防治扬尘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宣传教育制度,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防治扬尘相关培训。
2)制定扬尘检查制度,设置扬尘专职管理员,每2小时检查一次,对于不合格部位立即进行整改。
3)设置扬尘治理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4)现场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确保场区全覆盖、无死角。
视频监控信号实时与建委传输。
5.3检查制度
1、项目领导小组每周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考核。
2、专职检查人员每天对现场进行巡视、检查,对不合格部门开出“隐患问题通知单”,各班组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报专职检察人员进行复查。
3、项目部对检查情况做好记录,每月为一个考核周期,每月月底进行考核。
第六章空气污染应急预案
6.1预警分级
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分级方法,参照环境保护部关于京津冀统一空气重污染应急分级标准有关规定,综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依据空气质量预测结果,将空气重污染预警分为4个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蓝色预警(四级)、黄色预警(三级)、橙色预警(二级)和红色预警(一级)。
1、蓝色预警(四级)
1)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减少户外活动。
(2)中小学、幼儿园减少户外活动。
2)倡议性减排措施
(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加大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控制措施力度。
(3)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4)拒绝露天烧烤。
3)强制性减排措施
(1)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重点道路每日增加1次清扫保洁作业。
(2)停止室外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施工作业。
2、黄色预警(三级)
1)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
(2)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活动。
(3)环保、卫生计生、教育等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分别按行业和属地管理要求,加强对空气重污染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
2)倡议性减排措施
(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加大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
(3)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4)拒绝露天烧烤。
(5)减少涂刷、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3)强制性减排措施
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
(1)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重点道路每日增加1次及以上清扫保洁作业。
(2)停止室外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电焊、土石方等施工作业。
(3)对纳入空气重污染黄色预警期间制造业企业停产限产名单的企业实施停产限产措施。
(4)全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
3、橙色预警(二级)
1)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时间。
(2)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课程和活动。
(3)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
2)倡议性减排措施
(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加大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
(3)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4)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5)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重污染实际情况错峰上下班。
3)强制性减排措施
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
(1)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重点道路每日增加1次及以上清扫保洁。
(2)停止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业。
(3)在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基础上,国Ⅰ和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含驾校教练车)禁止上路行驶。
(4)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清洁能源汽车除外)。
(5)对纳入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期间制造业企业停产限产名单的企业实施停产限产措施。
(6)全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
4、红色预警(一级)
1)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应尽量避免户外活动。
(2)室外执勤、作业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中小学、幼儿园采取弹性教学或停课等防护措施。
(4)医疗卫生机构织专家开展健康防护咨询、讲解防护知识,加强应急值守和对相关疾病患者的诊疗保障。
2)倡议性减排措施
(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加大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
(3)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4)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在确保达标排放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的使用效率。
(5)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6)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重污染实际情况错峰上下班、调休和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方式。
3)强制性减排措施
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
(1)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重点道路每日增加1次及以上清扫保洁作业。
(2)停止室外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业。
(3)国Ⅰ和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含驾校教练车)禁止上路行驶;国Ⅲ及以上排放标准机动车(含驾校教练车)按单双号行驶(纯电动汽车除外),其中本市公务用车在单双号行驶基础上,再停驶车辆总数的30%。
(4)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清洁能源车除外)。
(5)对纳入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期间制造业企业停产限产名单的企业实施停产限产措施。
(6)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
6.2空气污染应急组织机构
为确保空气污染期间,本施工现场有效改善环境条件,结合本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空气污染应急小组,负责本项目施工现场空气污染预警期间的管理工作。
组成应急小组如下:
组长:
项目经理
副组长:
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商务经理、安全经理
组员:
安保部长、商务部长、技术部长、工程部长、物资部长、办公室主任、各施工队长及班组负责人。
应急小组成员名单
部门
职位
名称
联系方式
备注
经理办
现场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木工负责人
水工负责人
电工负责人
钢筋工负责人
技术部
项目副总工
质量部
质检员
工程部
项目经理
安保部
安保部长
物资部
物资部长
商务部
商务部长
办公室
专业安全员
6.3应急预案管理
6.3.1培训
1、根据受训人员和工作岗位的不同,选择培训内容,制定培训计划。
2、培训内容:
鉴别异常情况并及时上报的能力与意识;与上下级联系的方法和各种信号的含义;扬尘治理设备使用;防护用具的使用和自制简单防护用具;紧急状态下如何行动。
6.3.2演练
项目根据空气污染预警程度,组织每年至少进行两次模拟演习,一旦出现空气污染预警,指挥机构能正确指挥,环境治理队伍能根据各自任务及时有效的控制环境污染情况。
每次演练结束后,及时做出总结,并将演练报告按时上报项目部安保部。
6.4应急响应流程
项目部定期对项目管理人员、劳务队管理人员及各施工班组进行重污染天气的危害、预防措施及各种注意事项进行教育。
并对不同等级污染天气采取的措施进行交底。
1、预警信息获取
项目部专人负责,每天通过电视、广播、手机、网站等途径查阅天气情况,提前做好应对措施。
准确预警信息以上级部门发布信息为准,严格执行北京市及通州区防尘治理相关文件,污染天气及时响应各级预警机制,接收到预警通知后立即通知相关人员执行相应标准,并同步进行监督检查,做好防尘治理工作。
2、预警信息传递
安保部负责转发全市空气污染应急等级信息,各职能部门按照分工负责空气污染措施进行实施。
3、应急措施启动
项目部安保部接收到预警信息后,立即向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各劳务队伍转发通知及下发指令,张贴预警警示牌,启动应急预案。
有关负责人根据各项限制性、强制性措施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4、过程检查控制
项目部管理人员按照各自分工立即对现场采取的措施进行检查,发现落实不到位、不合格部位立即监督整改。
并及时将预案落实情况上报组长。
5、应急状态结束
安保部接收到预警信息解除的通知后,通知领导小组组长,由组长宣布解除预警,将信息传达至施工班组,恢复正常生产。
6、预警级别及内容
预警级别分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
蓝色预警:
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土石方工地应重点加强管理,全力降低施工扬尘,停止室外建筑工地护坡喷浆施工作业。
黄色预警:
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土石方工地应重点加强管理,全力降低施工扬尘。
尽量减少施工人员室外作业时间,土石方及建筑拆除工地必须严格采取有效的覆盖、洒水等扬尘控制措施,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等施工作业。
橙色预警:
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土石方工地应重点加强管理,全力降低施工扬尘。
尽量减少施工人员室外作业时间,土石方及建筑拆除工地必须严格采取有效的覆盖、洒水等扬尘控制措施,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等施工作业。
全市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混凝土浇筑、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喷涂粉刷等施工作业,对现场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采取防尘措施。
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红色预警:
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土石方工地应重点加强管理,全力降低施工扬尘。
尽量减少施工人员室外作业时间,土石方及建筑拆除工地必须严格采取有效的覆盖、洒水等扬尘控制措施,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等施工作业。
全市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混凝土浇筑、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喷涂粉刷等施工作业,对现场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采取防尘措施。
全市施工工地停止室外施工作业,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的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附件:
6.5预警期间扬尘检查标准
一、大风预警期间工地检查标准:
在大风天气下按规定停止土石方施工、停止起重机械、室外高处作业和明火作业等,加强洒水降尘、道路积尘清扫、裸露土堆100%苫盖,按照《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气象预报风速达到四级以上时,施工单位应当停止土石方作业、拆除作业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
二、沙尘预警期间工地检查标准:
根据《北京市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要求,沙尘暴灾害可造成人员伤亡、建筑物倒塌、其危害程度不亚于台风和龙卷风,可造成大气污染、表土流失,而且还可引起很多环境问题。
各施工单位:
在沙尘蓝色预警期间,加强洒水降尘、道路积尘清扫、裸露土堆100%苫盖,减少人员室外作业,并做好启动突发沙尘暴灾害应急方案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值守应急。
三、空气重污染期间检查标准:
(一)蓝色预警(四级)
(1)加大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按要求停止室外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作业。
(2)施工现场大门口张贴四级蓝色预警警示牌。
(二)黄色预警(三级)
(1)加大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
(2)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3)停止室外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电焊及土石方等施工作业。
(4)全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5)施工现场大门口张贴四级黄色预警警示牌。
(三)橙色预警(二级)
(1)加大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
(2)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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