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见证取样送检管理办法.docx
- 文档编号:9939211
- 上传时间:2023-05-22
- 格式:DOCX
- 页数:38
- 大小:30.54KB
7见证取样送检管理办法.docx
《7见证取样送检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7见证取样送检管理办法.docx(38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7见证取样送检管理办法
天津地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见证取样、送检管理办法(试行)
(DTJS/ZY-AZ-7)
1总则
1.1地铁工程中使用的主要原材料、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构配件等均实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为保证天津地铁工程质量和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可靠性,规范天津地铁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杜绝取样、送检中可能出现的违规行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工程监理机构见证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抽样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进行取样,见证人与抽样人共同将样品送至经地铁建设公司审查合格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的活动。
1.3本办法仅适用于天津地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所建设管理的地铁工程和枢纽工程。
2见证取样、送检规定
2.1天津地铁工程中施工单位所有应进行检测试验的项目,100%实行见证取样送检。
2.2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实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并对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的行为负法定责任。
2.3承担天津地铁工程见证送检的检测机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2.3.1经天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单位。
其试验检测设备仪器及相关的程序文件,必须经天津市技术监督部门检定审查合格,并具有完善的技术管理和质量管理体系、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等;
2.3.2经地铁建设公司考察认定的检测机构;
2.3.3必须是没有隶属关系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即检测机构不能承担本单位或原与施工队伍同属一个单位的施工队伍的送检,也不能同时承担同一标段监理单位平行试验和施工单位的见证试验。
2.4结合地铁的实际情况,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包括但不限于):
a)围护结构、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的混凝土、砌筑砂浆试块和钻取的芯样;
b)围护结构、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的钢筋(钢材)、连接接头试件;
c)现场使用的水泥;
d)防水工程的防水材料及密封材料;
e)盾构管片的混凝土原材料及外加剂、注浆材料、连接件、防水胶条和管片间衬垫;
f)桥梁结构中的预应力钢绞线、锚具、夹具和连接器,橡胶支座和预制构件等;
g)道路工程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如石灰、路面砖、侧缘石、沥青混合料、无机稳定材料的强度试件等;
h)排水工程的原材料、管材、砌筑砂浆等;
i)建筑节能工程用保温材料、绝热材料、粘结材料、增强网、幕墙玻璃、隔热型材、散热器、风机盘管机组、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等;
j)用于工程的砌体材料;
k)钢结构工程用钢材及焊接材料、高强度螺栓预拉力、扭矩系数、摩擦面抗滑移系数和网架节点承载力试验;
l)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材料、试件和构配件。
2.5见证取样的试件、试块和材料送检时,应由送检单位试验人员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
标识和封志应至少标明试件编号、取样日期等信息,并由见证人员和试验人员签字。
2.6试验人员和见证人员应共同做好样品的成型、保养、存放、封样、送检等全过程工作。
2.7检测机构出具的见证取样检验报告必须加盖见证送检专用章,无见证送检专用章的检验报告不得作为质量保证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
2.8检验合格的检测报告可由施工单位领取,检验不合格的报告必须由见证人亲自领取。
2.9检测机构必须单独建立不合格试验项目台帐,出现不合格项目应由检测机构及时书面通知见证单位;其中,影响结构安全的应在24小时内向见证单位和建设公司报告。
2.10送检单位对被抽检结果有疑义时,可在收到检验报告后15天内申请上一级法定机构进行仲裁检验,并以仲裁检验结果为准。
2.11对未经监理人员见证送检或送检检验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得用于工程。
监理人员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施工单位限期将送检检验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3见证人员、抽样人员的基本要求
3.1结合地铁实际情况要求见证人员、抽样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a)见证人员必须是参加本工程建设的监理机构人员;
b)抽样人员必须是参加本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试验人员,持证上岗;
c)见证人员、抽样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工作中做到守法、诚信;
d)见证人员、抽样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建筑材料质量检验专业知识,熟悉检验试验业务;
e)每施工合同段的见证人员、抽样人员均不得少于2人,并保持相对的稳定性。
3.2抽样人员必须和见证人员一起抽样、封样,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抽样人员共同将试样送至检测机构,并对试样的代表性、真实性和可靠性负有法律责任。
4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检测机构的职责
4.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应指派专人负责做好抽样送检工作,项目经理应对抽样送检工作负法定责任。
4.2在工程开工之前,施工单位应将负责本工程的抽样人员名单及拟委托的检测机构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查,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与本工程见证人员名单一起报送检测机构、地铁建设公司项目管理部备案。
4.3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制定检测试验计划,配备试验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取样工作,做好材料取样记录、试块和试件的制作、养护记录等。
4.4在工程开工之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制定见证抽样送检工作岗位责任制,并指定专人负责。
4.5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相关规范必试项目(参照附件)和设计的要求,对施工现场的抽样送检进行见证,并应作见证记录,将见证记录归入监理档案。
4.6检测机构应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检测,出具公正、真实、准确的检验报告,并对送检样品的检测结果和检验过程的科学性、可靠性负责。
4.7检测机构应对样品和见证记录进行确认,对不符合下列要求的样品应当拒收:
a)见证记录无见证人员签字,或签字的见证人员未告知检测机构;
b)检测试样的数量、规格等不符合检测标准要求;
c)封样标识和封志信息不全;
d)封样标识和封志上无试验人员和见证人员签字。
4.8对规范和标准明确要求需留置的试样,应按规范和标准的规定留置;规范和标准没有规定的,应在样品检测完成后留置24小时。
5处罚与考核
5.1施工单位未按本规定执行、存在弄虚作假与检测机构串通的,除责令改正外,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全线通报批评并处五千元至五万元的罚款。
5.2监理机构未按本规定执行的,存在与施工单位、检测机构串通,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除责令改正外,将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追究监理机构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全线通报批评并处二千元至二万元的罚款。
5.3检测机构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检测业务的,出具假报告的,未经审核在出具的检验报告上加盖见证取样检测标识的,取消其地铁工程检验资格,将其违法行为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5.4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违反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公司报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a)未按有关规定接收检测样品;
b)未按规定留置检测试样;
c)未按规定将不合格检测结果告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d)未单独建立检测结果不合格台帐。
5.5建设单位各项目管理部负责对见证送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见证送检工作作为评选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年度“质量工作优秀单位”的考核内容之一。
6附则
6.1本办法见证项目、取样批次与国家、行业、地方规范不一致处以国家、行业、地方规范为准。
6.2本办法由天津地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质量安全部负责解释。
6.3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表DTJS/ZY-AZ-7-01常用材料常规必试项目与取样规定
附表DTJS/ZY-AZ-7-02防水材料常规必试项目与取样规定
附表DTJS/ZY-AZ-7-03混凝土外加剂的试验项目
附表DTJS/ZY-AZ-7-01
常用材料常规必试项目与取样规定
序号
材料名称
现行标准规范代号
必试项目
验收批划分及取样数量
1
普
通
混
凝
土
GB50204-2002
GB14902-2002
JGJ55-2000
GBJ107-87
GB/T50080-2002
普通混凝土:
稠度
抗压强度
抗折强度(需要时)
预应力混凝土:
轴心抗压强度
静力受压弹性模量
试块留置
⑴普通混凝土强度试验以同一混凝土强度等级,同一配合比,同种原材料;
①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
②每一工作台班;
③同一单位工程,每一验收项目为一取样单位,留标准养护试块不得少于1组(3块)并根据需要制作相应组数的同条件试块;
⑵冬期施工还应留置转常温试块和临界强度试块。
⑶对预拌混凝土,当一个分部工程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m3时,其交货检验的试件,每200m3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⑷取样方法及数量:
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质量的试件,应在混凝土浇注地点随机取样制作;每组试件所用的拌和物应从同一盘搅拌或同一车运送的混凝土中取出,对于预拌混凝土还应在卸料过程中卸料量的1/4~3/4之间取样,每个试样量应满足混凝土质量检验项目所需用量的1.5倍,但不少于0.02m3。
2
抗
渗
混
凝
土
GB50204-2002
GB50208-2002
GB50108-2002
JGJ55-2000
稠度
抗压强度
抗渗等级
(1)同一混凝土强度等级,抗渗等级,同一配合比,生产工艺基本相同,每单位工程不得少于两组抗渗试块(每组6个试件);
(2)试块应在浇筑地点制作,其中至少一组应在标准条件下养护,其余试块应与构件相同条件下养护;
(3)留置抗渗试块的同时需留置抗压强度试件并应取自同一混凝土拌和物中;
(4)取样方法及数量:
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质量的试件,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制作;每组试件所用的拌和物应从同一盘搅拌或同一车运送的混凝土中取出,对于预拌混凝土还应在卸料过程中卸料量的1/4~3/4之间取样,每个试样量应满足混凝土质量检验项目所需用量的1.5倍,
但不少于0.02m3
3
钢
材
①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1998
拉伸试验(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弯曲试验
⑴同一厂别、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每≤60t为一验收批,不足60t也按一批计。
⑵每一验收批取一组试件(拉伸、弯曲各2个)。
⑶任选两根钢筋切取。
②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91
③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GB4463-84,
GB13014-91
④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T701-1997
拉伸试验、弯曲试验
⑴同一厂别、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每≤60t为一验收批,不足60t也按一批计。
⑵每一验收批取一组试件(拉伸1个、弯曲各2个,取自不同盘)。
3
⑤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5224-2003
整根钢绞线的最大负荷、屈服负荷,伸长率,松弛率,尺寸测量
⑴验收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的钢丝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
⑵取样方法及试验:
从每批钢绞线中任取3盘,从每盘所选的钢绞线端部正常部位截取一根试样进行表面质量、直径偏差、捻距和力学性能试验。
如每批少于3盘,则应逐盘进行上述检验。
屈服和松弛试验每季度抽检一次,每次不少于一根。
⑶试验结果如有一项不合格时则不合格盘报废,再从未检验过的钢绞线中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不合格项的复验,如仍有一项不合格,则该批判为不合格品。
碳素结构钢
GB700-1998
拉伸试验(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弯曲试验
⑴同一厂别、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每60t为一验收批,不足60t也按一批计。
⑵每一验收批取一组试件(拉伸、弯曲各1个)。
4
钢
筋
连
接
①焊接
GB50204-2002
JGJ27-2001
JGJ18-2003
JGJ107-2003
电阻点焊制品抗拉强度、抗剪强度(焊接网)、弯曲试验
●焊接的方法有电阻点焊、闪光对焊、电弧焊、电渣压力焊、气压焊、预埋件埋弧压力焊。
在工程开工或每批钢筋正式焊接前,应进行现场条件下的焊接性能试验,即班前焊(可焊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
试件数量与要求,应与质量检查与验收时相同。
●焊接接头质量检验:
按焊接方法的不同分述如下
(1)电阻点焊制品
①钢筋焊接骨架
a)凡钢筋级别、直径及尺寸相同的焊接骨架应视为同一类型制品,且每200件作为一批,一周内不足200件的按一批计算。
b)试件应从成品中切取,当所切取试件的尺寸小于规定的试件尺寸时,或受力钢筋大于8mm时,可在生产过程中焊接试验用网片从中切取试件。
c)由几种钢筋直径组合的焊接骨架,应对每种组合做力学性能检验:
热轧钢筋的焊点,应作抗剪试验,试件数量3件;冷拔低碳钢丝焊点,应作抗剪试验及对较小的钢筋作拉伸试验,试件数量3件。
②钢筋焊接网:
a)凡钢筋级别、直径及尺寸相同的焊接网应视为同一类型制品,每批不应大于30t,或者每200件为一批,一周内不足30t或200件亦应按一批计算。
b)试件应从成品中切取。
c)冷轧带肋钢筋或冷拔低碳钢丝的焊点应作拉伸试验,纵向试件数量1件,横向试件数量1件;冷扎带肋钢筋焊点应作弯曲试验,纵向试件数量1件,横向试件数量1件;热轧钢筋、冷轧带肋钢筋或冷拔低碳钢丝的焊点应作抗剪试验,试件数量3件。
闪光对焊接头、抗拉强度、弯曲试验
(2)闪光对焊接头
①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为一验收批,或一周内累计<300个接头的亦可按一批计算。
②每批随机抽取6个试件,其中3个做拉力试验,3个做弯曲试验。
③焊接等长预应力钢筋(包括螺丝端杆与钢筋)。
可按生产条件作模拟试件。
④若当初试件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可随机再取双倍数量的试件进行复试。
⑤模拟试件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复试应从成品中切取试件,其数量和要求与初试时相同。
电弧焊接头
抗拉强度
(3)电弧焊接头
①同钢筋级别300个接头为一验收批;不足300个接头也按一批计。
②每一验收批随机抽取3个试件做拉力试验。
③装配式结构节点的焊接接头可按生产条件制作模拟试件。
④当初试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应再取6个试件进行复试。
电渣压力焊接头
抗拉强度
(4)电渣压力焊接头
①一般构筑物中以300个同级别钢筋接头作为一个验收批;现浇钢筋混凝土多层框架结构中,以每一楼或施工区的同级别钢筋接头≤300个接头作为一验收批。
②每一验收批随机切取3个接头做拉伸试验。
③当初试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应再取6个试件进行复试。
钢筋气压焊接头抗拉强度、弯曲试验(梁、板的水平筋连接)
(5)钢筋气压焊接头
①一般构筑物中,以300个接头为一验收批。
现浇钢筋混凝土房屋结构中,同一层≤300个接头作为一验收批。
②每一验收批随机切取3个接头做拉伸试验;在梁、板的水平钢筋焊接中另切取3个弯曲接头做弯曲试验。
③当初试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应再取双倍数量试件进行复试。
预埋件钢筋埋弧
压力焊
抗拉强度
(6)预埋件钢筋埋弧压力焊
①同类型预埋件一周内累计≤300件时为一验收批。
②每批随机切取3个试件做拉伸试验。
③当初试结果不符合规定时再取6个试件进行复试。
②机械连接
JG163-2004
二、机械连接(锥螺纹连接、套筒挤压接头、镦粗直螺纹钢筋接头)
1.工艺检验试验:
在正式施工前,按同批钢筋、同等机械连接形式的接头试件不少于3根,同时对应截取接头试件的钢筋母材,进行抗拉强度试验。
2.现场检验
①接头的现场检验按验收批进行。
②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形式、同规格接头≤500个为一验收批。
③每一验收批必须在工程结构中随机截取3个试件做单向拉伸强度试验。
④在现场连续检验10个验收批,其全部单向拉伸试件一次抽样均合格时,验收批接头数量可扩大一倍。
5
锚具夹具连接器
GB/T14370-2000
GB/T230.1-2004
静载锚固性能试验
锚具夹片、锚环硬度试验
⑴在同种材料和同一生产工艺条件下,锚具和夹具应以不超过1000套为一验收批;连接器应以不超过500套为一个验收批。
⑵锚夹具硬度试验:
每批抽取5%,且不少于5套,对多孔夹片式锚具夹片,每套至少抽取5片;从同批硬度试验合格的锚夹具中抽取6套,组成3个预应力筋锚组装件进行静载锚固性能试验。
6
桥
梁
支
座
①板式橡胶支座
JT/T4-2004
抗压弹性模量
抗剪弹性模量
抗剪粘接性
极限抗压强度(四氟滑板支座)
⑴样的技术要求:
⑵擦系数试验试样要求
摩阻力试验的试样可分为4种:
①板式橡胶支座试样对支座试样的平面尺寸和高度不作统一规定。
②混凝土试样的尺寸可用矩形混凝土块,矩形的每一边应长出支座试样相应边长50~100mm。
试样的高度应不小于50mm,其上下面应平整而不光滑。
试样混凝土的标号不应低于25号(不低于相应标准),并在试样内适当配置钢筋。
③钢板、不锈钢板试样钢板试样:
可直接由热轧钢板上割取,表面不必加工。
试样为矩形,每一边应长出支座试件相应边长50~100mm,钢板厚度不宜小于10mm。
不锈钢板试样采用0Cr17Ni12Mo2或1Cr18Ni9Ti不锈钢板,表面粗糙度的Ra小于0.8μm,试样为矩形,每边至少应长出支座试样相应边长100mm,厚度不宜小于2mm。
④四氟滑板式支座试样:
对.四氟滑板式支座试样的平面尺寸和高度不作统一规定。
⑶试样数量
每次检验应取三种不同形状系数支座进行,各种试验试样通用。
每种试样数量如下:
①抗压弹性模量试验试样数量为三块。
②抗剪弹性模量试验试样每两块组成一对,数量为三对。
③极限抗压强度试验试样数量不得少于三块。
④容许剪切角试验试样每两块组成一对,数量为三对。
⑤摩擦系数试验试样数量为两块。
⑥容许转角试验试样每两块组成一对,数量为三对。
⑷试样应在仓库内任取,储存条件应满足JT3132.2要求。
②盆式橡胶支座
JT391-1999
现浇板
聚四氟乙烯板
钢件
整体支座
⑴整体支座每次抽样最少为3个,其中一个支座承载力必须在10MN以上;
⑵橡胶板以50块为一批;
⑶聚四氟乙烯板应以同原料、同工艺连续生产的产品为一批。
;
⑷铸钢件的内在质量及外观质量应逐件检验,并用超声波无损探伤仪逐件探伤。
7
水
泥
GB175-1999
GB1344-1999
GB17958-1999
GB12573-90
安定性、凝结时间、胶砂强度(抗压、抗折)、碱含量
⑴以同一水泥厂、同品牌、同强度等级、同一出厂编号,袋装水泥不超过200t为一验收批,散装水泥不超过500t为一验收批,每批抽样不少于12kg。
⑵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得等量样品拌和均匀。
8
砂
JGJ52-2006
GB/T14684-2001
筛分析、含泥量、细度、泥块含量、碱活性
⑴以同一产地、同一规格每≤400m3或600t为以一验收批,每一验收批取样一组(20kg)
⑵当质量比较稳定、进料量较大时,可定期检验。
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部,在料堆上从8个不同部位抽取等量试样(每份11kg)。
然后用四分法缩至20kg,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面铲除。
9
石
GB/T14685-2001
JGJ52-2006
筛分析、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颗粒含量、压碎指标用于≥C50混凝土时为必试项目,用于抗冻混凝土,需进行冻凝和坚固性试验、碱活性
⑴以同一产地、同一规格每≤400m3或600t为以一验收批,每一验收批取样一组
⑵当质量比较稳定、进料量较大时,可定期检验。
⑶取样一组40kg(最大粒径10、16、20mm)或60kg(最大粒径31.5、40mm)取样部位应均匀分部,在料堆上从五个不同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试样15份(料堆的顶部、中部、底部),每份5-40kg,然后缩分对40kg或60kg送试。
10
掺
合
料
①粉煤灰
GB1596-2005
CJJ4-97
烧失量、需水量比、细度;
⑴以连续供应相同等级的≤200t为一验收批,每批取试样一组(不少于1.0kg)。
⑵取样方法:
散装灰取样:
从不同部位取15份试样,每份1~3kg,混合拌匀按四分法缩取出1kg送试(平均样)。
袋装灰取样:
从每批任取10袋,每袋取样不少于1kg,按上述方法取平均样1kg送试。
②粒化高炉矿渣
GB/T18046-2000
烧失量
比表面积
⑴取样方法:
从不同部位,不少于10处采集样品,混匀后供检验用,在每处取样前,应将矿渣外层除去150~200mm。
⑵取样数量:
采集平均试样数量约10kg。
11
砌
筑
砂
浆
JGJ70-90
JGJ98-2000
GB50203-2002
JC860-2000
GB50209-2002
⑴稠度
抗压强度
分层度
⑵稠度
抗压强度
⑴以同一砂浆强度等级,同一配比,同种原材料每一层楼或250m3砌体(基础砌体按一个楼层计)为一个取样单位,每取样单位标准养护试块的留置不得少于一组(每组6块)。
⑵若为干拌砂浆,同强度等级每≤400t为一验收批,不足400t也按一批计;每批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质量不少于15kg,取样两份,一份送试,一份备用。
注:
本表选自天津市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技术规定》(2005年6月1日实施)的附录A“主要材料试验项目与取样规定参考表”中常用材料,其它材料可按该技术规定进行。
附件DTJS/ZY-AZ-7-02
防水材料常规必试项目与取样规定
分类
材料名称(现行标准规范代号)
必试项目
组批原则
取样规定
沥青
防
水
巻
材
1.石油沥青纸胎油毡、油纸(GB326-2005)
2.石油沥青玻璃纤维油毡(GB/T14686-93)
3.铝箔面油毡JC/T504-1992
4.石油沥青玻璃布胎油毡(JC/T84-1996)
拉力
耐热度
柔度
不透水性
(1)1、2类产品1500卷为一批;
(2)3类产品500卷为一批;
(3)4类产品1000卷为一批。
(1)以同一生产厂的同一品种、同一等级的产品,大于1000卷抽5卷,100-499卷抽4卷,100卷以下抽2卷,进行规格尺寸和外观质量检验,外观质量检验合格的卷材中,任取一卷作物理性能检验。
(2)将试样卷材切除距外层卷头2500mm顺纵向截取600mm的2块全副卷材送试。
高聚物改性
沥青
防
水
巻
材
1.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GB18242-2000)
2.塑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GB18243-2000)
3.改性沥青聚乙烯胎防水卷材(GB18967-2003)
4.沥青复合胎柔性防水卷材(JC/T690-1998)
5.自粘橡胶沥青防水卷材(JC840-1999)
拉力
最大拉力时延伸率
耐热度
柔度
不透水性
(1)1、2、3、4类产品以同一类型、同一规格10000m2为一批,不足10000m2亦可作为一批;
(2)5类产品以同一类型、同一规格5000m2为一批,不足5000m2亦可作为一批;
(1)1、2、3、4类产品在每批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见证 取样 送检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