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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市场投资行业研究报告
导语
碳价差异大,各区域碳市场成立初期碳价均下滑,市场逐渐成熟后碳价走势分化。
一、碳市场简述:
碳定价数量手段,保障碳价合理稳定什么是碳市场?
碳定价的数量手段,引导市场有效减排
1.1.1什么是碳市场?
负外部性内部化手段之一温室气体排放是典型的负外部性问题:
无论生产者或是消费者均会产生温室气体,温室气体累积可能导致气候变化问题1并产生社会福利损失,而这一损失在碳中和概念兴起前未能完全反映在各企业的生产本钱中,并由此导致市场失灵,无法对企业的排放行为形成约束。
当前解决负外部性的思路之一是将外部性内部化(定价),令市场重新有效,主要方法有二:
一是“庇古税”演化而来的碳税,二是基于“科斯定理”演化而来的碳交易市场。
碳税与碳市场,本质是通过两步走的方式推动减排。
一是确定碳价,将碳排放的外部本钱转为企业的生产成本,二是令企业根据碳价调整自身生产经营行为,推动企业减排。
其中,碳税为政府直接为外部性定价,碳价等于碳税,属于价格手段。
而碳市场那么是政府通过设定减排目标及排放总量,令市场为碳排放定价,属于数量手段。
本报告中,我们着重分析碳市场。
二级市场制度不完善导致二、三阶段碳价大幅波动。
二、三阶段内,除碳配额总量仍存在过剩问题外,宏观经济对碳配额需求冲击导致的碳价波动,反映出在一级市场供给量相对固定的情况下,需要二级市场内部调整机制设计,保障碳价稳定。
第二阶段内,虽然欧盟进一步通过出台“3个204”行动目标、缩减配额总量、增加拍卖机制等一系列手段,减少了配额总量并在阶段初期提振了碳配额需求,实现了碳价的回升;但随后的金融危机及欧债危机从需求侧对碳市场形成冲击,其时EUETS二级市场中并没有有效的应对机制,碳配额供大于求,碳价经历大幅波动后长期低迷。
第三阶段内,欧盟一方面再度通过调整配额分配制度(包括增加拍卖比例、使用基准线法替代历史法等)并优化减排目标等一系列方式调整市场供需,另一方面在二级市场中出台市场稳定储藏机制(MSR,将局部配额储存以降低流通配额总量),令二级市场中流通的碳配额能够根据需求情况进行调整,最终结束了碳价的长期低迷。
疫情后碳价飙升说明一、二级制度设计仍需继续完善。
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令碳价再度下跌,但由于市场稳定储藏机制等制度设计逐渐成熟,下跌幅度较金融及欧债危机期间有所收窄。
而后,随着更为激进的减排目标提出、经济复苏及能源危机的爆发,2020年下半年碳价开始飙升。
虽然有观点认为欧盟如此之高的碳价是达成2七控温目标所必须的错误!
未定义书签。
,但从与碳价对应的能源危机这一实际结果看,我们认为该碳价水平实际过高,一级市场的碳配额总量目标过于紧缩,不利于经济社会稳定,且二级市场调节机制仍无法满足类似等级的需求冲击,仍有优化空间,如重新考虑调整市场稳定储藏机制中配额失效机制(当前为2023年起储藏配额中高于上一年拍卖量的配额局部失效),以强化碳配额供不应求的应对能力等。
1.4小结碳市场作为负外部性内部化的数量手段,需要在一级市场中确定适当的碳配额总量及分配方式,以实现减排效果与其它因素的较好平衡,并保障碳价相对合理。
同时,为保障企业能够进行交易决策,进而促进减排实现经济效率,需要通过不断完善二级市场交易工具、交易机制等,确保碳价的相对稳定,促使企业形成稳定的碳价预期。
二、中国碳市场:
结合自身特点,构建独特市场我国自区域性碳市场至全国碳市场均根据我国自身实际情况采用了独特的一、二级市场设计,历经十年开展,两层次碳市场已成为重要减排手段。
2.1我国碳市场历程简述:
十年磨一剑,霜刃今始成自2010年我国首次提出建立碳市场以来,我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已经历了超过十年的开展历程。
期间,我国碳市场经历了概念提出、试点运行等一系列过程,并最终于2021年7月实现了全国市场的启动运行。
重要时间节点包括:
2010年9月我国首提
碳市场建设;2013年下半年及2014年上半年7个试点碳市场启动;2016年末2个非试点区域市场上线;2021年7月全国碳市场以电力行业为基础正式启动。
区域碳市场已成为重要减排手段。
至2021年,我国各试点碳市场已覆盖约各区域内20%-40%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且各地履约情况良好,履约率(期末能够足额上缴碳配额企业占总控排企业比例)均在100%左右,碳市场已成为各区域内重要的减排手段。
100%
98%
图霆13我■■市场■依情况
「2020年度碳配额H的成效(蔽至)
99%
100%100%100%100%100%
全国北京上海天津福建湖北深圳广东重庆
资料来潭:
各省(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官网.平安证券研究所注:
北京、潮北、重庆尚未公布量新服约情况
全国碳市场的启动令中国碳市场覆盖规模大幅提升,标志着中国乃至全球碳交易体系的全新阶段开启。
中国层面,相较区域性碳市场,全国碳市场的启动令中国碳市场覆盖面进一步提升,交易量随之大幅扩张。
根据2021年最终核算结果,全国碳市场覆盖约45亿吨碳排放56,推测占我国全部碳排放的40%左右。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国碳市场成较量达1.79亿吨,占中国碳市场累计成交量的31.90%。
全球层面,中国的全国碳市场启动并成为全球第一大碳市场,全球碳交易体系覆盖规模有了大幅跃升;此外,作为全球首个基于碳强度的主要碳市场(后文详述),我国全国碳市场的启动运行为碳交易体系构建提供了全新的尝试。
BB表15我国分年度・市场成交•(82b)■全国-深圳■卜.海■北京・广东・天津•湖北里庆・福建
EEA,
中国碳市场如何保障碳价合理?
构建全球首个基于碳强度的一级碳市场
中国碳市场是全球首个基于碳强度的主要碳市场。
全球主要碳市场包括欧盟的EU-ETS、加州碳市场、区域温室气体建议
(RGGI)等,均为基于总量的碳市场。
然而,我国碳市场构建过程中虽对其多有借鉴,但却最终选择了构建基于碳强度的碳市场。
全球范围内,除我国外,仅在加拿大联邦碳定价支持政策(federalcarbonpricingbackstop)中的局部主体中有所实践。
基于碳强度的总量设定方案,是根据我国国情保障碳价合理的现实方式。
一方面,自2007年国务院所印发的《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7,到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开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8,我国减排均考核单位GDP能耗与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相对基期下降的百分比,而非考核能耗与碳排放总量的下降;另一方面,我国作为开展中国家,碳强度高的二次产业占国民经济比重较高,经济更加活跃的同时尚未实现碳达峰,预测碳排放总量较为困难。
因此,采用基于强度的碳市场体系,配额总量能够更好与我国碳减排目标及周期内我国实际产出相匹配,兼顾企业开展需求及减排目标,保障碳价相对合理。
我国碳配额总量设定及分配如何操作?
如前所述,基于碳强度的总量设定意味着全市场碳配额总量及企业获得的碳配额总量将根据实际产出进行计算,我国全国碳市场及区域碳市场均采用此模式。
具体来看:
配额设定方面,以全国碳市场为例:
企业第N年所获得的碳配额并非直接设定,而是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控排企业第NT年产出,采用基准线法(区域碳市场仅少数行业仍采用历史法等,未来将向基准线法转换)进行预发放。
而后,在第N+1年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再根据企业实际产出,最终计算出省内企业实际排放量并报送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部综合考虑经济开展需求及减排需求等因素,确定最终配额总量,进而逐层下发至企业。
例如,2020年企业获得的碳配额,是采用基准线根据企业2019年的产出进行计算并预发放,再在2021年根据2020年的实际产出确定碳配额,进行最终核算或惩罚。
分配方式方面,全国碳市场与区域碳市场存在差异。
当前我国全国碳市场均为免费分配,以保障全国碳市场的顺利运行。
而区域性碳市场由于开展历程较长,多已局部采用有偿分配的手段,如上海、重庆、福建等区域性碳市场已屡次采用有偿拍卖的方式分配碳配额。
基于碳强度的市场技术及数据要求高,限制了碳市场区域及行业的纳入。
基于碳强度的市场及基准线分配方式,虽然灵活性相对较强,但对数据需求量较大,技术初期推行较为困难,因此目前只有局部区域、局部行业进行了试点。
区域方面,试点区域集中于数据要求高、市场基础相对完善、技术开展情况相对较好的东南沿海(北、上、广、深、津),内陆地区试点较少(鄂、渝)。
行业方面,各试点区域重点排放企业虽对八大高排放行业多有涉及,但因东南沿海地区服务业相对兴旺,控排企业数据恐难以反映行业整体水平,试点运行至今仅数据基础较好、收集较易9的电力行业数据积累及监测报告技术等已相对规范、并可推广至全国。
最终,直至2021年碳市场启动,我国仅电力行业纳入其中,未来其他七大行业的纳入速度将取决于数据积累的情况。
2.2我国碳市场如何保障碳价稳定?
二级市场设立调节机制金融环境缺乏,交易机制、参与主体及交易工具均单一,维持碳价稳定的手段仅可依靠调节机制。
我国金融市场起步相对较晚,金融环境相对不够成熟。
同时,我国更多将碳金融定位为服务于碳减排的附属性市场工具10,而非资本市场的组成部分,对衍生工具运用持谨慎态度。
因此,区域性碳市场的二级市场在交易机制、参与主体、交易工具方面均未能积累充足的实践经验,全国碳市场成立后,二级市场各类机制均有待完善,维持碳价稳定的手段仅可依靠调节机制。
全国性碳市场将采用调节机制,但细那么尚未出台。
根据《碳排放权交易规那么(施行)》,我国全国交易系统将纳入柔性调整机制:
“生态环境部可以根据维护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健康开展的需要,建立市场调节保护机制。
当交易价格出现异常波动触发调节保护机制时,生态环境部可以采取公开市场操作、调节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使用方式等措施,进行必要的市场调节”。
然而,由于全国碳市场刚刚启动,配套制度尚不完善,具体实施细那么尚未最终出台。
区域性碳市场具有多种调节机制。
我国局部区域性碳市场已建立较为多样化的调节机制,包括价格走廊、拍卖底价、本钱控制储藏、限制涨跌幅、限制最高价或最低价等。
其中,北京市的涨跌幅限制、最高价及最低价限制等手段均未被世界其它市场所采用,属于我国原创性调整手段。
2.4小结围绕碳价的合理及稳定,我国碳市场开展出独特的构建方式:
一级市场方面,由于我国本身为开展中国家且长期以来使用基于碳强度的减排目标,因此我国碳配额总量及分配均围绕碳强度展开,通过建立全球首个基于碳强度的主要碳市场以保障碳价相对合理;二级市场方面,由于我国金融市场开展水平不足,因此我国二级碳市场交易主体尚未完全放开、交易品种中缺乏衍生品、交易机制相对受限,市场调节机制是维持碳价稳定的主要手段。
三、独特的碳市场设计,形成了我国的碳交易现状前述独特的碳市场机制选择,形成了我国全国碳市场及区域碳市场的现有表现。
全国碳市场:
交易量方面,高度集中于少数时段(即“潮汐现象”);碳价方面,基本反映我国当前减排目标下的边际负外部性,但波动较大。
区域碳市场:
交易量方面,“潮汐现象”显著,各区域交易量差异大;碳价方面,区域间碳价差异较大,且市场成立初期走势相似,后期分化。
3.1全国碳市场:
交易量集中,价格先跌后涨从2021年7月全国碳市场启动至2021年末,我国碳市场碳配额交易情况具有两项特征:
一是交易量的“潮汐现象”显著,二是碳价基本反映我国当前减排目标下的边际负外部性,但波动较大。
交易量集中,“潮汐现象”显著:
2021年全国碳交易主要集中于三个时点,分别为7月末,9月末及11月至年末。
具体看:
1)7月末为开市初期,开市首日企业参与热情高,有相当数量交易成交,7月21日至30日期间总成交量达155.52万吨。
而后8-9月成交冷淡,8月2日至9月28日累计成交量仅261.09万吨,9月末碳配额最终核定发放,控排企业成交热情有所提振,出现集中交易,9月29日、30日两日成交量达908.62万吨,两日成交量超过此前总和。
我们认为,自开市后企业交易热情不断转冷,到9月末集中交易,除由于企业开户进度稍有落后、局部企业未曾参与地方试点参与意愿不强等因素外,同时反映出我国基于碳强度市场配额最终核算较晚,导致核算前企业对自身碳配额需求难以确定,进而对交易热情产生了负面影响。
2)10月由于国庆假期存在,交易日较少,合计成交255.30万吨,相对冷淡的交易行为持续到11月上旬。
11月中下旬后,履约期临近,控排企业再度开始集中交易以保障履约完成,成交量快速攀升11月,全国碳市场累计成交2301.01万吨,12月更是累计成交1.35亿吨。
我们认为,碳配额核定后企业交易行为仍滞后且高度集中,实际更多地反映出我国碳市场中二级市场仍待开展,参与主体及交易工具单一、市场流动性缺乏,企业被迫存在集中交易的倾向。
可见,交易时段的集中既有市场推行初期、参与单位仍需适应的因素所致,也有一级、二级市场制度设计的因素。
图表25全国破市场am控排单位中,大■单位未委与区府序
责料来源:
北京理T大学.平安证券研究所
碳价相对合理,但波动较大:
2021年,由于一级市场配额总量相对宽松且实行免费分配,我国全国碳市场碳价在40-60元/吨范围内波动,碳价水平与全球其他主要碳市场(如欧盟等)相比拟低,而与7个地方试点市场近两年加权平均碳价(40元/吨左右)相比略高11,且并未与地方试点经验形成大幅背离,可大致认为,全国市场碳价水平基本反响了我国电力行业在当前减排目标下的边际负外部本钱水平。
同时,受交易量“潮汐现象”影响,碳价波动较大。
1)碳市场开市之初,企业成交热情相对高涨,碳价相对较高,7月碳价基本维持54元/吨左右。
2)8月及其后成交量与碳价双双下行,碳价自8月初的52元/吨左右降至10月末的42元/吨左右。
资料来源:
自行绘制.平安证券斩究所
资料来源:
自行绘制.平安证券斩究所
图表2♦市场定价方式示意图
O
«定价P
碳市场如何运行?
设定总量、合理分配、开展交易、惩罚违约
碳市场运行机制可以概括为总量设定、配额分配、交易及违约惩罚四个局部:
由行政部门或组织设定域内一定周期内的碳排放总量,并将其分配给控排企业;而后,企业可根据自身排放需求,对碳配额进行交易;周期末,企业需上缴与自身排放等量的碳配额,否那么将面临罚款等惩罚。
此外,企业还可以购买核证减排量(后文详述)以抵消局部上缴需求,但可抵消比例通常不高。
根据流程不同,碳市场可分为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
一级市场主要完成总量的设定、碳配额的分配以及核证减排量的备案,二级市场主要进行碳配额和核证减排量的交易。
此外,碳市场通常还包括为企业提供各类减排服务(如咨询服务、交易服务)的服务市场,但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是碳市场的核心。
3)年末随着履约期临近,企业交易热情提升,碳价自11月初的42元/吨一路攀升至年末的54元/吨。
本质上,碳价稳定性缺乏同样既受市场初推广影响,也是由于我国碳市场一、二级设计导致。
3.2区域碳市场:
“潮汐现象”显著但区域间交易量差距大,碳价走势渐分化我国主要区域碳市场成立至今,碳市场量、价表现具有共性同时也具有差异性。
共性主要表达在“潮汐现象”显著,以及碳市场运行初期碳价走势相似;而差异性那么表现在区域碳市场间交易量差距大,以及随着区域碳市场开展碳价走势逐渐分化。
交易量方面:
制度设计及市场规模限制碳金融使用,“潮汐现象”显著,开展水平导致交易量差异大。
1)共性方面,我国区域性碳市场交易均呈现类似全国市场的特点,即临履约期时交易量大幅攀升,这是由于我国碳强度市场的特点、以及区域碳市场虽有碳金融尝试,但受限于市场规模难以展开导致。
2)差异性方面,由于我国区域碳市场的开展水平、排放总量等均具有较大差异,因此虽然各区域碳市场所覆盖的排放比例相差不大,但各区域间配额总量本身差异巨大,造成了其交易总量差异较大的现象。
根据世界银行的统计,2020年,除四川及重庆碳市场外,我国区域碳市场基本覆盖当地30%左右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比例差异不大。
其中,上海、福建、湖北、广东覆盖比例分别为35%、32%、30%及27%,依次递减。
然而,由于各地区开展水平不同,相近的覆盖比例对应的碳配额总量差异巨大。
比方,由于产业结构及经济总量导致的总排放量差异,上海、福建、湖北、广东的碳配额总量依次提升。
■表27我■主要试点”■总・差异大(2020)
资料来源:
政策文件,平安证券锅究所
碳价方面:
碳价差异大,各区域碳市场成立初期碳价均下滑,市场逐渐成熟后碳价走势分化。
1)各区域自身边际碳排放负外部边际本钱不同,碳价差异较大。
2)成立初期走势:
虽然由于开展水平不同,各区域碳市场成立后碳价有高有低,但其初期均基本经历了碳价先涨后跌的过程。
本质上,这是由于区域性碳市场成立初期存在信息不对称,开市热情推动下碳价偏高,而后在配额总量供过于求的背景下逐渐回归理性。
3)市场逐渐成熟后:
2017年起,北京、上海、广东碳市场碳价开始回升,而其他区域碳市场碳价继续下跌。
我们认为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可能有二:
一是北京、上海、广东三地市场调节机制更为完善,且碳金融开展水平高,参与主体相对更广,导致其相较其他市场对资金的吸引力更强;二是三地配额总量调整力度大,更早走出了配额总量供过于求的状态。
区域碳市场中碳交易的量、价表现,不仅说明“碳强度”的配额分配方式下,企业存在集中履约倾向,更说明了虽然各区域已有碳金融及更为多样的市场调节机制,但在当前运用水平下尚难保障碳价稳定。
未来各区域及全国碳市场需要进一步丰富并强化各类碳金融及市场调节机制的运用。
3.3小结全国碳市场及区域碳市场均具有交易量集中,碳价波动大的情况。
1)全国碳市场:
交易量方面,由于中国碳市场采用“碳强度+基准线法”的总量、分配组合,企业具有天然的履约交易倾向,交易量高度集中于少数时段。
碳价方面,因配额总量宽松且为免费分配,碳价低于全球其它主要碳市场,但基本反映了当前减排目标下的边际负外部性。
同时,受限于金融市场开展水平,碳市场参与主体及交易工具受限,碳价波动较大。
2)区域碳市场:
交易量方面,各区域“潮汐现象”显著,且因经济开展水平差异,交易量差异较大。
碳价方面,各市场成立初期均出现因企业交易热情逐渐转冷、碳价下行的情况,后期随各区域市场开展水平差距加大,碳价走势分化。
同时,虽然区域碳市场在具有更为多样化的调节机制、以及更多碳金融尝试的背景下,碳价波动仍然较大,说明调节机制及碳金融运用仍需强化。
1.1.3碳市场如何发挥作用?
保障碳价的合理性、稳定性,推动企业调整经营行为如前所述,碳市场促进减排作用的发挥可分为确定碳价、调整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两步。
与此对应,碳市场的核心有两点:
1)设置适当的总减排量,形成有效碳价。
在碳市场中,各企业获得碳配额后,将因边际减排本钱不同开展交易,并形成最终碳价。
边际减排本钱低于碳价的企业,通过增加减排技术投入等手段支持生产,形成碳配额供给;而边际减排本钱高于碳价的企业,那么通过购买碳配额的方式支持生产,形成碳配额需求。
在边际减排本钱递增、碳配额总量给定的条件下,供需双方最终能够达成均衡,最终确定碳价。
理想状态下的碳价,应能实现减排本钱最小化与社会福利最大化。
而在实践中,那么表现为碳价的相对合理,既不因碳配额供给过少、碳价过高产生过大的负面效果,如大幅增加企业经营压力、损害经济开展等;又不因碳配额供给过多,碳价过低导致企业忽视减排,损害减排效果。
2)保障碳价的相对稳定,令企业能够据其调整生产经营决策,实现市场有效减排。
理论上,碳市场是通过碳价影响企业的生产及减排行为的。
然而企业的生产经营决策调整,不仅取决于当前碳价,同时取决于对碳价的预期。
如果碳价大幅波动,企业不具有稳定的碳价预期,那么无法确定进行减排投入还是购买碳配额以支持生产,甚至无法确定应生产还是停工,碳市场通过定价推动减排的作用难以发挥。
碳价的合理性、碳价的稳定性是碳市场通过碳定价服务减排的关键,需要完善的制度设计予以保障。
图表4碳市场提效作用示意
企业1边标温加*西蛾
企±2边洋或
或总比例分wn
企女1或福斗**
1.2如何保障碳市场的有效性?
通过恰当设计,保障碳价合理、
稳定如1.1所述,碳市场作为负外部性内部化的数量手段,首先需要通过设置合理的减排量,保障周期内碳价合理。
同时,保障碳价相对稳定,为企业调整生产经营决策提供基础,进而促进有效率的碳减排。
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作为碳市场的核心,其制度设计最为关键。
我们将当前碳市场的可选制度设计路径进行了简要汇总。
1.2.1一级市场:
总量确定与配额分配的设计方案1)总量确定方面,当前主要有两种方式:
基于总量(mass-based)的设定方式及基于强度(intensity-based)的设定方式,二者各有优劣。
基于总量的设定方式指根据绝对减排目标设定配额总量。
通常直接设定某一周期内碳市场覆盖行业排放量较基期排放量的下降目标,从而确定配额总量。
该方式的优势在于能够保障减排效果,但劣势在于灵活性缺乏,无法较好地应对经济环境变化。
基于强度的设定方式指根据相对减排目标设定配额总量。
通常设定某一周期内碳市场覆盖行业的碳强度(单位产出排放量)基准,进而根据周期内实际产出量确定配额总量。
该方式优势在于总量与需求更加契合,但劣势在于减排确实定性相对较弱且数据要求高。
2)配额分配方面,当前同样主要有两种方式:
免费分配及有偿分配,二者可以混合运用。
免费分配是碳市场构建初期出于推行便利度考虑所采用的主要分配方式,主要包括历史法及基准线法。
历史法:
也称祖父法,指根据控排企业的历史碳排放量确定其在总碳排放权分配中的份额。
优势在于推行简单;劣势在于其实际造成了历史排放量越高那么获取配额越多的问题,对已采取减排措施的企业及高成长性企业不利。
基准线法:
指按照行业总体,或一定比例的减排效率最高企业的平均效率作为基准,乘以相应行业中各企业的历史产出及调整系数,来确定企业实际能分配到的免费配额。
优势在于相较历史法更能激励企业提升减排效率,且对企业产能扩张限制较小;劣势在于对数据需求量较大,技术要求高,推行较为困难。
同时,由于需要等待实际产出确定最终量,总量确定相对较晚。
有偿分配将随着碳市场的成熟而逐渐成为主流,拍卖是最常见方式。
有偿分配能够进一步激励企业进行减排,而拍卖作为透明度好、效率高的分配方式,已经成为常见的有偿分配手段。
二级市场:
交易品种、参与主体、设立交易及调节机制的设计方案①交易品种方面,当前主要有两大类:
碳配额及其衍生品、核证减排量。
碳配额是二级市场的主要交易品种。
碳配额作为最终履约的证明,是最主要的交易品种,品类可包括碳现货、碳期货、碳远期、碳掉期等。
欧盟等相对成熟、金融基础相对兴旺的碳市场以碳期货交易为主。
当前我国全国及区域市场均主要以碳现货交易为主,碳期货受尚未推出,碳远期等衍生工具虽偶有使用但仍待开展。
核证减排量由于多种原因,交易已冷落多年。
核证减排量指控排企业从其它非控排企业处购买的实际减排量,可在一定比例内替代碳配额使用。
然而,由于核证减排量存在认定困难、可能对碳配额价格形成冲击等因素,其在主要碳市场中均被行政管理部门所限制。
2017年,由于我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量小、且存在个别工程不够规范的问题,国家发改委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方法》进行了暂停修订,我国的核证减排量的备案随之暂停,交易基本停滞。
②调节机制多种多样:
大致包括放宽/收紧核证减排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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