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湾镇机关事务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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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湾镇机关事务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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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湾镇机关事务管理制度
寺湾镇机关事务管理制度
(讨论稿)
为规范镇机关办事程序,营造节约文明的办公秩序,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积极性,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高效运转,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望各单位、工作人员遵照执行。
一、机关工作纪律
(一)考勤制度
1、机关人员严格执行上班考勤制度,每周办公室随时进行全员考勤。
所有人员原则上每月应出勤22个工作日,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每旷工一天扣发一天工资,旷工半天罚款10元,每迟到、早退一次罚款5元。
2、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请假必须写请假条,请假在1天以内的由分管领导签批,3天以内由分管组织的副书记签批,3天以上的必须经书记、镇长签批;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请假必须经书记、镇长签批。
所有干部职工请假条必须报办公室备案。
3、党政办对每周考勤情况进行通报,月底将本月考勤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党政班子通报。
对不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的,按照属人管理原则,由分管领导向镇党委说明情况。
(二)值班制度
1、镇机关值班要与信访、防汛、防火等重大工作做好结合,每天确定1—2名领导带班。
党政办实行轮流排班,综治、信访、村镇中心、民政、劳保、林站等职能单位每天安排1—2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值班。
双休日党政办人员24小时在岗,不得缺岗;节假日各单位按照领导统一安排做好带班、值班。
2、值班人员必须按时按排班值班顺序搞好交接班,交班时必须要把当班工作及值班室财物一并交接清楚,并交由接班人员签名备查,不得脱岗、缺岗、擅自离守。
3、值班人员须认真接听电话、做好记录。
党政办值班人员要做好上传下达、会议安排、来客人员接待、工作督查、信息材料上报等工作,有事要向带班领导汇报。
上级会议及通知要分别向主要领导、办公室领导汇报,在领导指示后妥善安排。
凡因工作失误出现问题的,将视其情节追究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的责任。
4、值班人员还要做好整个办公区域的安全保卫、车辆规范停放和内部防火督导工作,做好值班室清洁工作,确保地面洁净,被褥叠放整齐。
出现可疑人员要及时盘问,不得让非工作人员在机关院内乱窜,车辆不得乱停乱放,不得乱使用火源。
凡出现失盗、失火、车辆乱停乱放的要追究当班人员的责任。
(三)开会制度
1、党委、政府通知的各种会议,参会人员必须提前5-10分钟到场,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凡缺席一次,罚款10元;迟到、早退一次,罚款5元并予以通报;若有事不能参加的必须向会议召集人请假。
2、开会时要关闭通讯工具,做好会议记录,严禁交头接耳、来回走动,扰乱会场秩序。
3、参会人员应以通知的范围为准,不准顶替;若确需他人顶替的,需经会议召集人批准。
凡通知单位一把手和村支部书记参加的会议,不能到会或确需他人顶替的,需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请假。
4、会议通知、会务安排和会议室布置、清洁工作、音响调试等由办公室专人负责;文化中心协助搞好音响设备维护工作。
(四)工作纪律
1、工作人员不准酗酒,不准在机关院内高声喧哗和吵闹,上班时间不准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从严处理。
2、机关工作人员应注意随时保持与单位联系,工作时间和特殊情况不得关闭通讯工具,若电话、手机无法接通的,应向单位及党政办说明去处及联络方式,以便有事及时联系。
二、公务接待制度
1、接待范围:
办公室负责接待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无对口业务机构的县级以上职能部门来客及兄弟乡镇党政领导。
系统来客原则由各站所负责接待,其中土地、林业、村镇中心等单位一把手到访由政府负责接待,但必须向镇主要领导做好汇报,并按照程序进行派餐。
2、来客招待实行定点派餐制度,公务接待应首先到办公室说明来客单位,由单位分管领导给主要领导汇报,主要领导给党政办交待后,党政办方可安排,任何人不得私自安排。
来客招待按级别、人数定金额、定数量,由镇财务办理派餐单,一周一汇总,一月一上报,对无签字和无汇总的,由分管站所负责结算。
3、招待所需烟酒由镇财务统一购置、存放,使用时由办公室根据接待标准办理用烟、用酒手续,每月28日汇总一次报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核实后,报镇长审核。
在外招待需购烟酒的先向办公室汇报,并半月报一次明细账单,按入出库办理。
4、住宿安排:
凡公务接待,办公室只安排生活,一般不安排住宿。
确需安排住宿的,属办公室负责接待的客人,由办公室办理住宿手续。
系统和其他班子成员接待的客人需要住宿的由对口单位或分管站所负责安排住宿。
5、党政办每月对定点就餐食堂及住宿安排汇总对帐一次。
6、干部职工在机关食堂就餐,实行现金或记账结算,凡记账的由食堂提供记账明细经本人核实后报财务,从工资扣除。
食堂应做好膳食调整,确保生活用餐质量、安全,饭菜价格原则上不得高于成本的10%。
三、车管制度
1、政府车辆在本镇范围内的公务活动必须经党政办统一安排,镇政府及所属事业站所车辆出本镇的须经书记或镇长批准后方可。
2、党委、政府组织检查、观摩、接送县以上单位领导等公务用车,由办公室统一适度安排。
遇到重大活动或突发事件,各单位车辆要服从党政办统一安排,随叫随到。
3、严禁公车私用和随意乱出车。
原则上杜绝租车,个别特殊情况需租车的,用车人必须经书记或镇长同意后,由主要领导交待办公室安排,先开派车单后用车,杜绝补单,否则费用自理。
4、所有机动和非机动车辆应在指定位置排放整齐,随手落锁,不得乱停乱放,影响院内交通。
5、司机应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凡因重大活动或突发事件无法联系者将严肃处理。
四、文印制度
1、所有需要政府打印的文稿,分管领导要根据工作控制文件印发范围,尽量压缩印发数量,并经办公室审核签字后,方可打印,严禁私自打印与工作无关的任何材料。
2、所有以党委、政府名义下发的文件,必须经办公室主管领导把关后,方可用印、分发,并做好文件编号,不得出现重编、漏编现象,维护文件的权威性。
3、分管口线工作文件由口线部门拟定,经分管副职签发,报办公室审核后,交由打字室打印。
4、材料打印进行分类登记,注明文件名称、存储位置,确保数据安全。
登记清纸张等正常耗损情况,由交稿人签字认可,并保存好打印原稿,一月一销毁。
5、文印费用归口管理,部门站所的文印费用一律由本单位负担。
6、对于政府负担的,确需到政府外打印复印的,须经办公室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在外打印复印,并完善相关的签字手续。
严禁私自外出打印、复印材料,否则,谁办理谁负责。
7、爱护设备,及时关机,节约用电,做到人走断电。
严禁非操作人员上机操作,年故障控制在3次以内,超过3次,每次罚款50元。
出门落锁,保证设备安全。
厉行节约,严控耗损,领取文印用品要办理相关手续,月底按照文稿原件和实际消耗进行比对,无效耗材超过10%的,由打字员负担。
(8)按时上下班,上班期间必须保证打字室有人,确保工作需要。
遇大型会议或特殊情况服从办公室安排,禁止在打字室内聚众、打游戏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9)文印人员要根据纸张、油墨等使用情况,做好库存准备,需购进文印用品的,必须提前一周写出预算申请,做到按需采购,不积压、不断档。
五、录摄像及标语版面制作管理
1、会议及公务活动需要录像、摄像的,经主要领导同意,由办公室安排。
会议及活动结束后,一天内检验并出具录摄像费用审核单据,每周汇总后经办公室审核并报镇长签批,年终汇总结帐。
2、标语版面制作实行归口管理和分管领导负责制,凡属站所制作广告标语版面的,费用由站所自理。
属党委政府机关负担的,须分管领导提出申请主要领导签批后交办公室统筹安排,不得先安排后补预算或私自安排。
六、用电制度
1、机关所有办公室常用电器(电灯、电扇、电视等)必须做到人走电停,否则发现一次由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并处罚。
2、公共场所用电器(厕所、走廊电灯)用电管理按照卫生区责任划分落实到人,严禁白天长明灯,发现长明灯一次罚责任人10元。
3、用电标准:
用电按表计数,镇政府每人每月补贴15元,随工资发放,超支自理。
5、茶房用电要厉行节约,严禁他人到茶房提水、烧水,发现一次对茶房责任人处以50元罚款。
6、任何人不得私拉乱接或允许他人公电私用,发现一次双方各处30元罚款,由镇财务监督执行。
七、公物管理制度
1、所有人员要妥善保管、爱护公物,由党政办和机关财务对所有办公室内办公物品进行登记造册,各办公室粘贴财产登记表,由财务定期检查,若发现损坏、丢失者照价赔偿。
2、要爱护水、电、门、窗等公用设施和绿化苗木,谁损坏谁赔偿,并视其情节追究责任。
3、日常办公用品购置办法。
由财务根据上年机关正常办公用品需用情况,编制购物计划,详细列出物品类别及其数量,经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审核,镇长签批后,选择市场上质优价廉的供应商定点进行购买,杜绝同样商品在多店或多人购置现象。
八、报销制度
1、所有公务活动发生的费用,包括接待、用车、出差等必须在每月28日报帐,办清手续,逾期不报。
2、所有人员因公出差报销的,必须报办公室登记。
出差人员应按照请销假程序经相关领导同意后方可外出。
办公室每月对出差情况汇总后报书记、镇长。
镇长根据汇总报表签批出差费用。
(住宿市以上每天50元,生活补助20元,县城住宿每天30元,生活补助10元)
3、出差办事需招待的,先报书记、镇长同意后,方可安排,并报镇办公室做好登记,否则不予报销。
4、凡家在县城,周五搭车并过双休日的出差及各种学习培训一般不予报销住宿生活补助和交通费用。
5、各站所单位人员出差,差旅费由本单位自行解决。
九、电话费管理
党政办公室电话费和传真费800元/月,综治、信访部门电话核定各40元/月,超支自负,由镇财务严格把关。
十、住房管理
副职领导每人1.5间,一般干部每人1间,特殊情况需多住房的经主要领导研究后,由办公室统一调配,不得私自调整使用。
多住房屋的,由财务统一造册,每间交纳2000元押金,每月交纳40元房租,由财务从工资扣除。
凡因单位或个人多占房屋的,按社会租房价格每间每月60元,从工资中扣除,财务人员每月上报一次各类罚款、租金扣交情况。
十一、卫生制度
1、责任区划分
⑴所有院内卫生及花草修剪、厕所、礼堂卫生由李金亮同志负责,每天上午8:
30以前打扫完毕,厕所周一、周三、周五按时打扫,临时须打扫的服从办公室安排,花草根据情况及时修剪,后院花带、空白地带杂草杂物必须半月清理一次。
⑵院内办公楼门前卫生原则上由各住户及单位负责。
其中,车库至茶房、镇长门前楼梯道至打字室走廊、会议室及其走廊、客干室、书记镇长办公室、副职领导办公室卫生及檐下蜘蛛网清理由郑艳芬负责。
打字室至中间楼道至书记门前走廊卫生及蜘蛛网清理由刘娜、王鸿昌负责,书记门前、客干室走廊至办公室楼道卫生及蜘蛛网清理由张林晗、温士民负责。
⑶严禁从楼上向下乱倒污水、茶叶,乱扔纸屑等影响院内卫生,严禁把茶叶渣等垃圾倒入水池,发现一次对责任人除通报批评外,并处以10元以下的罚款。
⑷不得在院内随意乱搭乱挂,不得占用公用场地晾晒,否则除没收外,并追究院内卫生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2、卫生标准
各责任区责任人要随时做好辖区卫生监管清扫,确保范围内地面无纸屑、烟头、明显灰尘;办公室、墙壁、门窗、阳台无蜘蛛网,厕所保持干净。
各单位、办公室应建立值班清扫制度,对室内及辖区走廊坚持天天打扫,垃圾要及时定点倒放。
工作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勿随地吐痰、乱扔纸屑、乱扔烟头,保持办公楼内的环境舒畅、空气清新。
办公室将每周定期对各责任区和单位分包卫生区进行大检查,结果在全镇通报。
对两次以上不合格的,将上报有关领导进行处罚。
十二、安全保卫制度
1、负责内保工作的责任人要及时开锁大门(晚上10:
00锁门,早上6:
00开门),因锁门不及时或值班不负责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2、实行出入询问制度,门卫值班人员要随时关注进出人员情况,禁止寻衅滋事、衣冠不整人员入内,并规范车辆停放,凡出现车辆停放不规范影响交通及无关工作的人员随意进入机关院内的一次罚款5元,经办公室主管领导签批后交财务执行。
十三、落实措施
机关管理工作是镇机关工作正常有序高效运转的保障,参与机关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同志要切实增强责任心和责任感,加强领导和执行力度。
分管机关事务工作的领导对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负总责,要给办公室工作人员明确分工,各项工作要有专人管理,严禁棚架现象。
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人要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积极主动带头落实制度。
凡是来客接待和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由具体承办人负责。
办公室要定期征求领导和同志对机关食堂的意见,连续三次满意度差,要对有关人员进行批评或经济处罚;花草树木因管护不到位导致死亡,由管护人员照价赔偿。
凡是参与管理的办公室工作人员和后勤工作人员,若出现工作失职和管理不善或损公肥私现象,两次以内批评教育,三次以上调整工作,性质严重者,交镇纪委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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